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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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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处工作职责

科学研究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具体组织与管理校内科学研究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的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落实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的各项制度及管理办法。

2.开通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平台,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3.开辟横向项目渠道,协助科研人员积极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

4.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批、监督执行及经费管理。

5.负责职称评审、考核等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6.组织科普宣传及学术交流,组织对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宣传。

7.做好社科数据年度统计、核定工作。

8.负责科技保密及科研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9.负责科研信息整理和宣传报道工作。

10.完成学院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招办联系电话:022-22410969 022-22410960

院长信箱:ustbtjxy@ustb.edu.cn  董事长邮箱:dsz@gdpr.com 邮编: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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