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院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发〔2023〕46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院长基金科研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院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不设职称年龄限制。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成员最多只能参加1项其他人申请的院长基金项目。
2.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名,可有不超过2名外单位人员参与,另可额外有1-3名我院学生参与。项目申报书需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项目在研期间,同一人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3.已获院长基金项目资助(含在研)的教师本年度不可再次申报。主持在研院长基金项目到期仍未结项的教师不可作为参与者参与其他教师申报的项目。
4.项目研究的经费预算,自然科学类1万元,人文社科类0.5万元。
5.本年度院长基金项目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10月,项目研究周期从2025年1月1日起算,研究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不设定申报领域,项目负责人可自由选题。选题应围绕专业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专业和学科建设水平,紧扣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相关研究。
2.项目研究应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和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预期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咨询报告、专著、样机、专利等,并具有可考核性。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分类,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院长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初评后,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办公楼12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2030493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科研处根据各单位申报及初评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名单。
3.报送材料包含《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院长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和《2024年院长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按所在单位评审结果排序)纸质版(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及对应材料电子版(申请书为Word+PDF版,汇总表为Excel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XX学院(系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申报书-张三,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